
第一篇共同原则
为了加强和发展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间的和平与合作关系,我们代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国家在上海举行了关于和平与合作问题的会议,认真讨论了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
我们一致认为,和平与合作是我们地区内外无数民族所共同渴望和必需的基本要素。和平与合作有助于实现我们各国各民族的共同福利,有助于促进我们地区和全世界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与发展,并有助于缓和我们地区各国之间的紧张关系,以便我们能够共同抵制外来势力的干涉和人类的敌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进一步蹂躏。
我们也一致认为,团结互助和平共处的原则将有助于使我们地区之间的关系达到更为密切和稳定的水平。
我们一致赞成以下共同原则:
第一,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内,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应予尊重。
第二,国家应该不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
第三,每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应当由本国人民自行选择。
第四,国家应该遵守与其他国家之间签订的条约和国际法。
第五,国家应该尽其所能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福利的力量,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反对对人民的武装侵略、武装干涉、政治压迫和经济控制。
第二篇亚洲与太平洋地区的军事扩张
我们对当前国际形势的认识告诉我们,在世界各地存在着军事集团、军事结盟和针对其他国家的军事秘密协定,这些只是制造紧张和战争的因素之一。
我们反对各国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单独进行或参加针对其他国家的军事集团、军事结盟和针对其他国家的军事秘密协定,反对在本地区和其他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军备竞赛。
我们呼吁各国进行公开和平贸易合作,以缓和紧张关系,有助于发展世界和全体人民的幸福。
第三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我们的地区也存在着某些国家之间的争端,如共同的领土争端;对某些国家进行武装干涉及其他形式的干预问题等等。
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应当通过和平方式进行解决。我们认为,为了实现和平解决这些争端,以下一些步骤可能是必要的:
第一,各国应该尊重当事国家的权利及其领土,不干涉或干涉最小化。
第二,当事国家最好可以通过谈判或通过任何其他和平方式,将这些争端予以解决。
第三,如果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各国可以根据适当的制度,在不违反国际法的原则下,向国际法庭提出申请或请愿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委员会调解。
第四篇经济与文化的合作
大家认识到,合作和发展是和平共处之道。我们对我们地区内的经济和文化联系进行了讨论,了解到在国内外,互相帮助和鼓励,将会在世界和平和福利上产生积极影响,使我们地区走向和谐与繁荣的未来。
为了增加我们地区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支持我们地区各国发展,我们同意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扩大和调整国际分工,实现合理的优势互补,尽可能实现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业、工业等。
第三,加强文化交流,扩大人民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善意的往来,以便促进人类文明和文化发展。
第四,各国应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的问题,扫除历史和现存的不平等因素,使他们得到更多的机会去发展自己,在世界内外站立起来。
在这些精神的基础上,我们希望能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内加强和发展我们的合作关系,以创建后代繁荣的社会基础和和谐、发展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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