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家保姆的保险费用一般可以由雇主承担,主要是看住家保姆他们的年纪,一般如果缴纳社保的话,需要在50周岁之前,如果没有交这种保险,也可以由雇主给他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这样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也可以多一份保障,主要都是雇主承担。
现在,大部分的子女都和老人分开生活,留下行动日渐不便的老人。
此外,还有不少年轻夫妻在外打工,未到就学年龄的孩子无人照料。总之,雇佣保姆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绝大部分的人不知道保姆保险是什么,投保保姆保险的人也不是很多。根据笔者的了解,家政服务人员保险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姆保险。这个险种不仅可以为因雇主或保姆过失所造成的保姆受伤、住院治疗、致残甚至是死亡进行赔付,还会为家庭财产因家政服务人员受到损坏、损失进行赔付。投保了此险种,保姆可以安心地工作,雇主也不需要每天提心吊胆的、时时提防保姆,因为即使是有意外发生,都会由保险公司赔偿。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对保姆保险是什么应该有了大致了解了吧。家住重庆的李阿姨,在家政公司经过千挑万选,终于找到了一位合适的保姆去照顾独居的父亲。可是,一天保姆在打扫卫生时,不小心从窗台上摔了下来,经医生诊断是小腿轻微骨折。虽然医疗费用没花多少,可李阿姨心里却是很不舒服,便到处打听有没有适合保姆的保险。有朋友建议李阿姨投保保姆保险,可李阿姨不知道保姆保险是什么,所以李阿姨就根据朋友留的电话,咨询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李阿姨终于了解了保姆保险的知识。经过一天的考虑后,李阿姨就跑到保险公司毫不犹豫地投保了保姆保险。经过这一件事,李阿姨不仅知道了保姆保险是什么,还知道了投保保姆保险可以不去保险公司门店就可以办理。家政服务雇主责任险是责任险的一种,其构成的前提条件是雇主与从事家政服务雇员有雇佣契约关系,凡是雇佣家政服务人员的家政服务公司均可成为被保险人。
保姆承保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徙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伤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来性疾病导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佣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支出的有关诉讼费用,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本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于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责任免除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家政服务人员为被保险人生产或经营性质的工作提供服务的;
(二)被保险人的近亲属为被保险人提供家政服务的。
(三)家政服务人员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的。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家政服务人员罹患疾病、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手术;
(三)家政服务人员受酒精、毒品或药剂影响;
(四)家政服务人员的自杀、自残行为;
(五)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六)核爆炸;
(七)放射性污染及其他各种环境污染;
(八)接触、使用石棉、石棉制品或含有石棉成份的物质。
对于下列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二)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或协议,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在本款责任免除范围内;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生的家政服务人员人身损害;
(四)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一切损失、费用和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扩展责任
经双方协定,可扩展承保下列责任:
1.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不忠诚行为造成被服务家庭的室内家庭财产丢失或被盗,经公安机关立案认定系保姆所为并确实无法追回的损失。
2.家政服务人员雇佣期间遭受意外事故
赔偿限额
雇主责任险:
家政服务人员伤残或死亡每人5万元
第三者责任:
雇用家政服务的家庭人身意外10万元
雇用家政服务的家庭财产损失5万元
可以的,不过要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关于为他人买保险,保险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介绍人身保险的投保范围:
从理论上说,人身保险中任何人都可以购买保险金,但并不是为谁都可以买保险,到底可以为哪些人买保险呢?这就涉及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确定问题。
《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除这些人以外,要为其投保的,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才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法律之所以要对人身保险的投保范围做出这种限定,是出于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如允许对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进行投保,就有可能发生投保人为获得保险金而不惜伤害或谋害被保险人生命和身体的情形。
为了使购买的保险合法、有效,投保人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为男女朋友投保要征得对方同意。在保险实务中,必须要求对方在投保单的被保险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确认。
2、为抱养子女投保要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
3、投保死亡保险要征得他人的书面同意。
不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除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外,未征得他人同意而为其投保死亡保险的,合同无效。
希望能帮到你。
家政保险也称作家政服务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为了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包括一份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最高保额10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一年)可免费提供保险换人、理赔。
由雇主购买,雇主可以通过邮局、交通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家政保险。
商务微信
合作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