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姆雇佣协议
雇主(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雇工(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和时间:
1、照顾甲方;做饭;洗衣;必要的家务。
2、服务时间:全天
三.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为8000元人民币/月
2.甲方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四.雇佣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当月劳务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健康状况以及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并出示健康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等说明证件或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和居住。尊重乙方、不歧视、不虐待。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产生的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子女应承担连带责任)。
5.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或发现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和重大不良习惯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6.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伤或虐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3.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时与甲方的沟通,不能擅自离岗,讲究个人卫生,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4.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星期与甲方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六、其它: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答案是雇佣保姆照顾老人协议要看你们双方的需求而定,有的比较复杂而有的仅仅口头协议等,如果必须有协议具体的提几点见议仅供参考参考一下:
第一协议要写明保姆要照顾老人需要做的事项,并且立求达到一定的要求。
第二协议要写清楚双方的责任,如保姆必须达到要求,而顾主必须要按时付工资等协议。
聘请长期保姆合同。甲方是保姆。本着自愿,平等悉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委托。协议如下,甲方是居家保姆,老人陪护,厨娘保洁。
甲方为服务方提供一日三餐住宿,保证服务质量,真实可靠。
协议期间,服务员由于自身原因产生的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得违背以下协议,不得歧视,辱骂或走,做出有辱服务人员人格的事,双方互相尊重,满一个月服务费3000,满一个月准时付工资。
个人雇佣的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若是个人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家庭保姆是家政公司的职工,那么该家庭保姆跟家政公司之间的关系适用《劳动法》。
1.法律依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2.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保姆等家庭雇工法律调整问题,拟通过研究起草《家政服务机构劳动管理规定》等规章加以规范(未出)。
劳动部门:单位雇用保姆必须签订合同 据江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冯副科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都要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不必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必须严格遵守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等规定。一些家庭或者个人雇用的保姆等工作方式并不存在用人单位,所以双方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雇用者也不需要为被雇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是,如果是单位雇用保姆的话,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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