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25日,由创刊60周年的文汇报和创刊69年的新民晚报联合组建而成,是中国最大的报业集团之一。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旗下媒体:《文汇报》、《新民晚报》、《东方早报》、《SHANGHAIDAILY》(上海日报)、《东方体育报》、《行报》、《上海星期三》、《上海家庭报》、《文汇读书周报》、《文学报》、《外滩画报》、《新闻记者》、《新民周刊》、《今日上海》、《上海滩》、《新读写》、《萌芽》。
2020最新专用民生电话:
1、12345 当地政府 一切投诉,俗称市长热线
2、12320 卫生局 医疗机构投诉,医患纠纷,假药投诉举报
3、12358 发改委 价格投诉
4、12369 环保局 污染投诉,噪音污染、灯光污染、环境污染等
5、12398 电监局 电力投诉
6、12365 质监局 质量投诉
7、12333 劳动局 劳务、劳资纠纷投诉,不付工钱,不保障劳工权益
8、12316 农业局 三农问题投诉
9、12350 安监局 安全投诉
10、12319 市政管委 市容投诉,有的地方叫城管
11、12313 全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统一专用举报电话号码
12、12380 组织部 干部用人投诉
13、12388 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投诉
14、12366 税务部门 纳税咨询投诉
15、12336 国土部门 违法用地投诉
16、12390 出版署 反盗版投诉
17、12318 文化局 文化活动投诉
18、12395 海事 海上救援
19、12338 妇联 妇女维权
20、12348 司法局 法律服务,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21、12368 法院 立案审判咨询,俗称可在此告状,打官司
22、12396 科技部门 农村科技服务
23、12309 检察院 检察举报
24、12319 建设部门 供热、公交、供水、燃气、建筑行业等咨询服务
25、12349 社区、家政服务
26、12321 工信部 垃圾信息举报
27、12335 商务部 境外商务投诉
28、12340 统计局 社情民意调查
29、12351 工会 职工维权
30、12360 海关 海关服务
31、12361 儿童慈善捐助
32、12371 党员咨询
33、12377 互联网违法举报2020最新专用民生电话:
1、12345 当地政府 一切投诉,俗称市长热线
2、12320 卫生局 医疗机构投诉,医患纠纷,假药投诉举报
3、12358 发改委 价格投诉
4、12369 环保局 污染投诉,噪音污染、灯光污染、环境污染等
5、12398 电监局 电力投诉
6、12365 质监局 质量投诉
7、12333 劳动局 劳务、劳资纠纷投诉,不付工钱,不保障劳工权益
8、12316 农业局 三农问题投诉
9、12350 安监局 安全投诉
10、12319 市政管委 市容投诉,有的地方叫城管
11、12313 全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统一专用举报电话号码
12、12380 组织部 干部用人投诉
13、12388 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及反腐败投诉
14、12366 税务部门 纳税咨询投诉
15、12336 国土部门 违法用地投诉
16、12390 出版署 反盗版投诉
17、12318 文化局 文化活动投诉
18、12395 海事 海上救援
19、12338 妇联 妇女维权
20、12348 司法局 法律服务,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21、12368 法院 立案审判咨询,俗称可在此告状,打官司
22、12396 科技部门 农村科技服务
23、12309 检察院 检察举报
24、12319 建设部门 供热、公交、供水、燃气、建筑行业等咨询服务
25、12349 社区、家政服务
26、12321 工信部 垃圾信息举报
27、12335 商务部 境外商务投诉
28、12340 统计局 社情民意调查
29、12351 工会 职工维权
30、12360 海关 海关服务
31、12361 儿童慈善捐助
32、12371 党员咨询
33、12377 互联网违法举报
(一)经营主体具备家政服务经营资质且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网点经营面积20平方米以上,积极开展家政便民服务且以家政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
(三)按规定建立日常家政服务相关台账;
(四)网点具备一定数量的家政服务人员,每年新增家政服务持卡人员50人以上。
1、生活用水户每月固定收取垃圾费15元,当月用水6吨以下(不含6吨)的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2、混合用水户按照生活用水户标准收取。3、小区居民用户,公司直抄的按照生活用水户收费,收取后每户每月回拨3.5元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保洁费用。4、特困用户不收费。
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培训经费标准。由省级财政会同商务、工会部门,依照本省有关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分档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三)地方财政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的补贴力度。
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二)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会培训机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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