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协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要
食物的需要:注意老年人的膳食营养,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喂食和喂水。
排泄的需要:帮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排便、排尿,及时清除排泄物。
舒适的需要:营造安静、清洁、温度适宜的休养环境。
活动和休息的需要:帮助老年人适当活动,并尽可能促进老年人的正常睡眠。
安全的需要:防止老年人跌倒、噎食、误吸、损伤,保持皮肤的完整性。
爱和归属的需要:营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和人际环境,促进老年人的人际交往,帮助老年人及时与家人联系与沟通,并给予精神上的关心。
老人护理服务包括哪些
尊重的需要:运用沟通技巧,维护老年人的自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
审美的需要:协助老年人的容貌、衣着修饰,使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
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有:个人清洁卫生服务、衣着服务、修饰服务、饮食服务、如厕服务、口腔清洁服务、皮肤清洁服务、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
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
衣着服务包括协助穿脱衣裤、帮助扣扣子、更换衣裤、整理衣物等。
修饰服务包括梳头、化妆、剪指甲和协助理发、修面等。
做食服务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喂水、管饲等。
如厕服务包括定时提醒人厕、协助如厕,使用便盆、尿壶等。
口腔清洁护理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清洁保养等。
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浴、沐浴等。
压疮预防包括保持床单位干燥、清洁、平整;定时翻身更换卧位,防局部受压过久,受压部位按摩增进血液循环;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预防皮肤受伤等。
便溺护理包括大小便失禁、尿潴留、便秘、腹泻老人的照护,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等。
3、老人生活照料服务要求
用文字或图表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须知。
老年人居室做到清洁、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
制订各项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能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提供优质的服务。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完成率1OO%,压疮发生率0,老年人和监护人满意率≥90%。
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同时,贯彻尽可能长地维持和促进老年人自理能力的工作理念。
对老年人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和记录。
定期根据检查程序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
家政服务员资格证书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其报考条件是: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经助理家政服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家政服务员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员。
1 、照料服务人与特困人员不是共同居住的, 照料服务人原则上每周上门提供 1 次照料服务, 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或者每月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 8 小时, 服务次数可根据特困人员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
2 、照料服务人除上门提供服务外, 每周至少与特困人员通一次电话, 随时了解掌握特困人员身体、生活、居家在位等情况。
3 、督促帮助特困人员对居住房屋室内外进行基本保洁, 主要包括整洁居室 ( 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 ) 、清洁物具和洗涤服务, 确保桌面、门窗玻璃、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 厨房无明显污渍、灶具洁净、地面卫生无死角无遗漏; 卫生间洁具洁净、无异味。
4 、督促特困人员做好个人卫生, 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督促特困人员洗澡, 至少每周 1 次, 夏季气候炎热时, 每日洗澡。
5 、督促帮助特困人员至少每两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枕巾)一次, 保持床铺清洁, 必要时及时清洗; 至少每季度翻晒被褥一次。
6 、做好特困人员送医陪诊、住院照护、住(出)院手续办理、住院护理保险申报及资料提供等工作。 特困人员病情严重或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 特困人员有需求时, 为其代购日常用品和药品等。
8 、及时了解掌握特困人员心理变化, 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和不良情绪干预。 特困人员思想状况有异常的, 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为特困人员提供防摔、防火、防冻、防走失、防骗等安全指导服务。
10 、组织引导特困人员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活动。
11 、开展照料服务时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 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建立健全照料服务工作台账, 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做好服务记录。
二、半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范
1 、照料服务人与特困人员不是共同居住的, 照料服务人原则上每周上门提供 1 次照料服务, 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 4 小时; 或者每月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 16 小时, 服务次数可根据特困人员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
2 、照料服务人除上门提供服务外, 每周至少与特困人员通 2 次电话, 随时了解掌握特困人员身体、生活、居家在位等情况。
3 、对特困人员居住房屋室内外进行基本保洁, 主要包括整洁居室 ( 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 ) 、清洁物具和洗涤服务, 确保桌面、门窗玻璃、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 厨房无明显污渍、灶具洁净、地面卫生无死角无遗漏; 卫生间洁具洁净、无异味。
4 、帮助特困人员做好个人卫生 : 定期为特困人员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帮助(为)特困人员洗澡或擦身, 至少每周 1 次, 夏季气候炎热时, 督促其每日洗澡或擦身。
5 、对特困人员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枕巾)至少每两月清洗一次, 保持床铺清洁, 必要时及时清洗; 至少每季度翻晒被褥一次。
6 、做好特困人员送医陪诊、住院照护、住(出)院手续办理、住院护理保险申报及资料提供等工作。 特困人员病情严重或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 特困人员有需求时, 为其代购日常用品和药品等。
8 、及时了解掌握特困人员心理变化, 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和不良情绪干预。 特困人员思想状况有异常的, 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为特困人员提供防摔、防火、防冻、防走失、防骗等安全指导服务。
10 、为特困人员提供简单、有针对性的康复指导。
11 、开展照料服务时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 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建立健全照料服务工作台账, 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做好服务记录。
12 、为特困人员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三、全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范
1 、原则上要求照料服务人与特困人员共同居住, 建议照料服务人为特困人员近亲属或邻居。
2 、确保特困人员居住房间干净整洁, 房间无异味。
3 、每天为特困人员整理床铺, 至少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枕巾)一次, 保持床铺清洁, 必要时及时清洗; 至少每季度翻晒被褥一次。
4 、早晨帮助特困人员穿衣、漱口、洗脸、洗手、梳头等。 晚上帮助特困人员洗脸、洗手、洗脚、脱衣等。
5 、按时送餐、送水、送药等或督促、协助特困人员按时用餐、饮水、用药等。
6 、搀扶行走不便的特困人员走动、上厕所等, 防止摔伤。
7 、定期为特困人员洗头, 剪指(趾)甲, 理发剃须。
8 、帮助(为)特困人员洗澡或擦身, 至少每周一次。 夏季气候炎热时, 为其每日洗澡或擦身。
9 、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特困人员, 定时翻身, 变换卧位, 检查皮肤受压情况, 防止褥疮发生。
10 、对大小便失禁或卧床不起的特困人员, 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勤更换衣被, 保持特困人员清洁、无异味。
11 、做好特困人员送医陪诊、住院照护、住(出)院手续办理、住院护理保险申报及资料提供等工作。 特困人员病情严重或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特困人员有需求时, 为其代购日常用品和药品等。
13 、为特困人员提供简单、有针对性的康复指导。 视天气情况及特困人员身体状况, 搀扶或推轮椅陪伴特困人员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 1 ~ 2 小时。
14 、及时了解掌握特困人员心理变化, 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和不良情绪干预。 特困人员思想状况有异常的, 及时报告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 、开展照料服务时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 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建立健全照料服务工作台账, 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做好服务记录。
16 、为特困人员提供临终关怀、(协助)办理后事等服务。
孤寡老人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还可以和他人或有关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死后赠与受遗赠人,由受遗赠人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孤寡老人的生活处境确实是特别值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由家庭承担,老人的子女和其他亲属依法负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但是,也有一些老年人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赡养人。为了使这些孤寡老人老有所养,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农村老年人,无劳动能力弋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本案例中的情况,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与老人原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会同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安排好老人的生活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社会管理,主要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即使要享受各种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一般也只能向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或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本案中,孤寡老人王某不能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只能要求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五保”供养。另外,国家鼓励孤寡老人和他人或有关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死后赠与受遗赠人,由受遗赠人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以拓宽社会互助养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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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赡养法是否势在必行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是政府最关心的群体,大家需要注意照顾老年人的方法,对于孤寡老人,大家应该注意一些政策,而且,有一定的扶助政策,同时也有一些养老服务,保障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大家需要注意这些事项,那么,政府告诉你,孤寡老人如何进行养老?
1、孤寡老人从社会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辅助政策
《老年人享受有待服务的规定》第二条也提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步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的投入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组织和公民,应按本办法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例如《老年人享受有待服务的规定》第七条提到对老年人乘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给予优先购票、进站、检票、上下车(船、飞机)等优待。候车(船、飞机)室应设置老年人专座。第八条提到,孤寡老人凭《孤寡老人优待证》免费乘坐湛江市市区内(不含郊区镇)的编码线路公共汽车。孤寡老人政策
2、国家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自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实施以来,社区坚持健全服务档案,定期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老年人群的基本情况。做到死亡对象及时取消,符合条件的人群及时纳入服务范围;坚持就近服务,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就近挑选合适的服务人员,每四名老人配备一个服务人员,做到随叫随到;坚持定期回访,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心声,加大对服务商服务的监督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切实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推动社区服务,保障孤寡老人生活
区居家养老互助会已经多次义务为居住在社区的60岁以上的孤、寡、特困、残疾和空巢老人服务。居家养老互助会下设了六支服务队,包括谈心交流队、购物队、理发队、卫生协理队、衣物拆洗队、就医陪护队,每支队伍分别由十余人到数十人不等的志愿志组成,分别为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们提供谈心交流、购物、理发、卫生保洁、衣物拆洗、看病陪护等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后,为确保居家养老互助会规范而持续运行,社区“两委”在街道的支持下,相继建立起一系列规范居家养老互助会运行的管理措施。志愿者们的志愿服务很好的解决了北京西洼地社区孤寡老人生活困难、无人照顾的问题。
孤寡老人面临的问题
1、大部分老人面临生活自理困难的问题
大部分老人饮食起居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部分老人当自己身体不适时难以自理,而靠亲戚、邻里、宗亲等帮忙,其帮忙者常因自家忙而忽略了孤寡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因此,不仅存在家庭生活用品:如棉被、床铺、生活用品陈旧,严重破损,无法及时更新影响生活质量等问题,而且有的老人因年大或病残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导致住宅卫生、个人卫生、病疾治疗、煮饭吃饭等等都难以自理,平时卫生经常没人搞,指甲长了没人剪,生病了无人照顾,有时连吃饭都有困难。孤寡老人政策
2、寡老人多数面临精神生活的问题
由于老人多数独居,孤寡老人多数都有不愉快的经历或有因遭遇灾难而伤心、痛苦的往事,他们多数都因有这些原因而变得自卑,失落,变得内向,不太愿意与人交流。也因独居而少与人交流,他们精神空虚,又无合适对象交流、倾诉,多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生活问题,造成心理上的压抑。
孤寡老人如何养老
1、孤寡老人可申请入住国办敬老院
据介绍,申请入住国办敬老院的“三无”老人,需要由社区对其进行是否无子女赡养、是否无生活自理能力、是否无基本生活经济来源三方面的验证核实,并申报到街道,再由街道向区级管理部门申报,符合相关条件后,便可申请入住国办敬老院,并由国家出资赡养。通常国办敬老院分为市级和区级两个级别,如果“三无”老人所在区的敬老院能够解决其养老的便入住区敬老院,区敬老院无能力安置的可申请入住市级敬老院。
2、孤寡老人有双重的选择孤寡老人政策
据介绍,孤寡老人是一些没有子女赡养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老人。他们在晚年生活中大多会感觉孤独,此外在一个人的晚年生活中也面临着随时发生病患无法及时救护的危险,这些老人在养老方式上可选择居家养老和入住敬老院养老。但从目前孤寡老人的养老现状来看,他们大多选择居家养老。其中,对于选择居家养老的孤寡老人,中国大部分街道社区都能够做到定期到老人家走访慰问,为老人义务进行家务劳动,组织老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旅游等。
大家应该注意孤寡老人的身体,变化,并且在日常生活当中,要注意全面的进行调理,而且孤寡老人一定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协调,孤寡老人没有子女赡养,没有经济基础,而且他们会感觉到孤独,大家不要过于的孤独和担心,要相信政府可以帮助自己,缓解眼前的困境。
丈母娘到女婿家打扫卫生是不合适的,虽然女婿家也是女儿家,但是女儿已经长大成家,应该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自己动手儿,不要依赖自己的妈妈,丈母娘是到你们家做客的,而不是来打扫卫生的,所以让丈母娘干活儿是非常不好的,如果家里有特殊事情是可以偶尔帮忙的。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明确了我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系列具体政策措施,既是对上位文件贯彻落实性的政策措施,又是借鉴其他城市好的做法、结合成都实际的创新性政策措施。现就《实施意见》简要解读如下。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一)出台背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有50万左右,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父母及祖辈参与照护率高,社会化照护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充分,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管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结合成都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实施意见》。(二)出台的意义《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有利于补齐“幼有所育”服务短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不断增进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规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作用,发展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一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三是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四是属地管理,分类指导。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三)发展目标。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第一阶段,2020年,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中心城区(11+2)各区不少于2个,东部新区、新津区及其他县(市)不少于1个,服务水平有所提升。第二阶段,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三、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家庭照护支持指导、服务供给、政策支持、质量保障、规范管理五大体系建设任务。任务一: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实施意见》从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强化科学育儿指导、强化婴幼儿健康服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对家庭家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家庭对育婴师、月嫂、保姆等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的需求”“推进医育结合”等措施。任务二: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实施意见》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优质资源下沉、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以及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方面,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增加供给。1.大力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一方面,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与改造。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应在5年内通过购置、置换、租赁以及旧城改造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优质资源下沉社区。要求“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幼儿园、公园以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日间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通过免费提供或低于市场价出租场地,引入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探索‘1(示范性照护机构)+N(社区照护设施)’的服务模式”。2.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举办各种类型和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一是支持开展家庭邻里式婴幼儿照护服务;二是鼓励个人或社会组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开展嵌入式小区园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功能园区、商务楼宇等以单独或联合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四是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举办符合标准、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大力扶持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五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强托幼衔接。3.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行动,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园区等的积极性及社区综合服务体的功能,开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2年,每个镇(街道)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不少于1家。任务三: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实施意见》结合成都实际制定完善了规划土地、报批建设、财税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形成了支持政策清单。1.规划土地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将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予以保障,年度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划拨供地。鼓励利用老旧建筑改造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和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实行5年内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的过渡期政策。2.报批建设政策。对连锁化、专业化的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符合一照多址条件的,在登记部门实行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单独报批。允许婴幼儿照护机构利用社区资源设置室外活动场地。3.财政税收政策。落实国家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屋、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鼓励区(市)县政府采取建设补贴、营运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4.金融保险政策。鼓励政府出资或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为普惠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保险资金投资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保险机构承保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保险。5.人才培养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管理、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将从业人员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在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发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在婴幼儿照护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执行与医疗卫生机构或教育机构相同的职称评审政策。任务四: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婴幼儿照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务队伍建设,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1.实施婴幼儿照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新(改、扩、联)建一批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多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专业化、运营规范化、服务优质化。2.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研究制定照护服务评价标准,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技术指导、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安全防护、质量评价等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确保无虐童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3.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安全照护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任务五: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实施意见》强调规范登记和备案管理,健全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1.规范登记和备案管理。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注册登记管理。举办非营利性机构的,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或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机构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及时将登记信息推送至成都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通过该平台获取共享登记信息数据。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向社会公众公示托育机构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应在原登记机关增加托育服务项目,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县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备案。2.强化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县级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依据各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市、区(市)县、镇(街道)三级联动和相关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健全督促检查、信息公示等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安全、消防、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动态、全程、综合监管。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对履职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实施意见》主要从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示范引领、宣传引导4个方面保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杠杆,确保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任务、责任、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强化协作配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示范引领。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21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增加了机构编制部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部门的职责。
上午10点半,来到港南社区二楼的悦心养老服务中心,坐上按摩椅按摩;30分钟之后,刷卡买饭票,悠闲地在中心享用午餐;下午,与活动中心里的邻居聊聊天,看看棋牌室里人打牌,做做足疗,下午4点半回家。
解奶奶乐意于这样的改变:“这里环境非常好,饭菜口味也不错,有红烧肉、鸡腿,还有给我们老年人活动的地方,一天又能吃又能玩,我基本10点多来了,等到这边快下班了才回去。”
作为新区首家居家养老中心,同时也是镇江市最大的社区养老中心,悦心养老服务中心占地约1300平方米,囊括了老人餐厅、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理疗室、书画室、棋牌室等各类活动场所,这里还是助残中心,设置了针对残疾人员康复训练和活动的各类器材。
“运营两周左右的时间,就餐卡就办理了180张,每天中午在吃饭的人员至少在40人以上,并且呈现不断递增的趋势。”悦心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张再春介绍。助餐是目前养老中心比较受欢迎的项目,根据荤素搭配的不同,分为10元、8元、6元三个档次,对于特殊群体还有减免2元的优惠。办卡的老年人可以自行选择当天需要的档次,刷卡购买饭票就餐。
“确实非常好,很方便我们这些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十九大报告中不是说‘以人民为中心’嘛,我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希望这个助餐点,这个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能够一直办下去,我们也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呵护它。”刚刚在助餐点用完餐的80岁老人廖容根告诉记者,目前他和老伴已经在助餐点充值了400元,半个月来几乎每天中午都过来用餐。
此外,日间照料也是悦心养老服务中心的一个拳头产品。“日间照料服务其实类似‘托老所’,家里双职工不方便照料老人的,可以白天将老人送来,晚上下班再接回去,这样既减轻了子女请看护的费用,也让老人可以在群体环境中得到更好的身心照顾。”悦心养老服务中心居家部主管蔡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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