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一)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编制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
(二)市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全国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地级市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地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负责)
(三)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各省(区、市)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30家以上家政示范企业、50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0年底前累计培训超过500万人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六)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商务部负责)
(七)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家政企业及用工家庭应当保障家政服务人员休息权利,具体休息或者补偿办法可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或家政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重点城市率先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北京、上海等大中型以上城市要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利用城市现有设施改造作为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集体宿舍。各地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十)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对与消费者(客户)、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代发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并建立业务管理系统的家政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十四)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进一步研究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保险方案。鼓励家政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商务部、银保监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建会方式和工作平台。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七)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种渠道提升学历层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要向家政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加大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五、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二十)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商务部会同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十一)更好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体检服务。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二十二)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二十四)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全国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类应用程序(APP)等,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
(二十七)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把家政服务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区各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重要培训内容,在中西部人口大省重点打造一批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十九)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三十)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三十一)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统一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鼓励各地参照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家政持证上岗模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二)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家政企业要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三十四)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加强家政服务业立法研究。充分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五)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六)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各地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把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1、育儿嫂的身体要健康。家政服务人员首先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才能较好的照顾孩子。如果其本身身体虚弱,甚至有传染性疾病,那对孩子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所以,选择育儿嫂的时候必须要先查看其健康证,决不能不当一回事。
2、育儿嫂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良好的精神风貌包括大方得体的言行,干净利索的外表,对自己的服务充满自信,热爱自己的职业,有较好的教养,礼貌待人等等方面。
3、育儿嫂要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有责任感、让人信赖,无论是她的品行还是她的职业技能。
4、有爱心,喜欢小孩子。服务人员要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对待每个客户的孩子都视如己出。象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这个初为父母的家庭的每一个成员,要让他(她)们感到是自己的亲人在照顾自己。
5、有专业的服务水平。月育儿嫂要有具有专业技能,具备全面的科学育儿知识,能对常见的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和妥善处理。
6、最好选择成熟稳健的育儿嫂。育儿嫂不同于普通保姆,需要成熟稳重,大量的经验积累。35-45岁是服务人员的最佳年龄,他们既有丰富的经验,又年富力强,能够承担繁重的护理工作。
家政服务,在国人眼中,是比较卑微的职业,从业人员以文化水平较低的中年女性为主。待遇不高,工作稳定性差。处于职业鄙视链下端,地位还不如清洁工。
这与收入水平有关,但更多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虽然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但这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罢了,现实生活中,职业仍与身份紧密相连。月薪几千元的的政府小科长,比月薪数万元的程序猿优越感更强。
以家政从业人员地位之低,大多数人只会将此职业当作生存的权宜之计,而不可能视之为终生事业。也因此,在我国,即便是职业学校,也很少有开设家政课。
但在日本,却是另一番情形。
我们都知道,日本的中小学,都开设有家政课,甚至还有家政大学。日本中小学的家政课,是所有学生的必修科目。学校有专门的家政教室,家政课的实践机会很多。学生在课程中学到的东西,即使不以就业为目的,也是很好的生活技能。从人本角度看,还可以提升个人的生活品质。
与我们认为的家政服务是不体面的工作不同,在日本从事家政服务,地位并不比白领低。收入甚至比一般白领还要高。
日本白领平均月薪约为20万日元,而请人做一次整体的家庭清洁,以90平米的房子为例,需要付2万日元。如果家政工人每月工作22天,薪酬至少是普通白领的两倍。
从事家政服务,不但收入比较高,社会地位也不低。日本人的生活方式,受西方文化影响较大,尤其是英法的贵族文化。看过《唐顿庄园》的朋友,一定不会认为,管家和女佣都是下等人。一方面,由于中小学家政课的设置,家政专业化已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家政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也使家政服务的职业地位大为提升。
事实上,日本最初开设家政课,是有着男女不平等的思路在其中的。
二战结束后不久,日本的学校就开设了家政课。尽管当时也强调所谓的“三原则”,“不是为女子特设的课程”“不是以往的家政课和裁缝课的变身”“不仅仅是技能教育课”,但在实际上,家政课却成为大部分女生所选择的一个科目。在高中阶段的教学指导也称:“为了促使女子成为母亲的自觉性的萌芽,培养对家事的兴趣”,“女子大多数情况下是生活在家庭中的,考虑到这一特性,在课程选择上应有注意”。
直到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家政课才成为男女共修课。随着西方生活方式成为潮流,家政教育渐渐消除了性别偏见和歧视,并逐步成为一门广受欢迎的课程。
今天日本的家政课,除了能掌握一门生活技能或职业技能外,还强调“做家务是对家庭成员的热爱”,这对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是很有益的。
此外,家政课还能培养孩子的自立精神。我们知道,在日本,即使是现阶段,仍然崇尚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男性实际生活的能力不足。开设家政课,也有助于纠正这一点。
借鉴到我们中国的中小学教育,其实也很有开设家政课的必要。
首先,家政服务是个很大市场,但整体服务从业人员素养却跟不上。我们经常说,豪华生活是怎样的?英国的管家、印度的巡警、菲律宾的佣人。这说明,我们自己的家政服务行业,水平是很低的。如果能摒弃观念上的陈见,学校开设家政课,让家政服务专业化,家政服务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有前途的行业。
其次,站在教育的立场上,现在的孩子,很少做家务,动手能力普遍很差。除了父母的溺爱,没有机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孩子,十七八岁了,连煎个鸡蛋都不会。非常需要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开设家政课,让孩子有机会学习做家务,这于他们将来享受更和谐的家庭生活、更高的生命质量,都是大有裨益的。
同时,通过学校开设课程,还可以让家政服务深入人心,有助于改变人们的观念。
这份高薪还真不是谁都能挣的,首先要掌握营养配餐、茶与咖啡的制作、专业衣物洗涤等诸多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不太“招摇”的外表。
高端家庭服务师现场煮咖啡
据了解,中国家政服务已有5000万人口,其中高端家政服务人员数量近400余人,而真正高端家政服务人员数量更少。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坐拥千万资产富豪人数已经突破100万人,这意味着,每140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人是千万富豪。他们中,需要高端家政服务的人士将会越来越多,随着需求的增长,而私人管家这一职业将会越来越受宠。
1、职业道德素养
(1)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守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知识素养
(1)政治理论素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学科体系;了解该学科的发展脉络;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3)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不进要“专”,而且要“博”。
(4)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学生身心发展知识;教与学的知识;学生成绩评价的知识。
(5)丰富的实践知识:基于教师个人的经验积累。
3、能力素养
(1)语言表达能力:准确、简练,具有科学性;清晰、流畅,具有逻辑性;生动、形象,具有启发性;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的巧妙结合。
(2)组织管理能力:要有确定合理目标和计划的能力;要有引导学生的能力。
(3)组织教育和教学能力:要善于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编写教案、组织教材,以加强教学工作的预见性、有序性;善于组织课堂教学,以保证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教学任务的完成;善于组织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力量,是各方面相互配合,进行教育资源的整合。
(4)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主要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的组织和管理、学生活动的促进、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评价学习行为、教学后省思等。主要表现在对自身的教育教学表现进行自我监督、自我反馈、自我反思、自我改进的能力;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调整自己的预定计划以适应变化的能力。
4、职业心理健康
(1)高尚的师德: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团结协作等内容。
(2)愉悦的情感:是塑造青少年灵魂的强大精神力量。
(3)良好的人际关系:认知方面表现为互相认识和理解的程度,它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情感方面表现为彼此融洽的各种状态,如喜爱或不喜爱、好感或厌恶、妒忌或同情,这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行为方面表现在各种共同活动中是否协调一致,这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结果。
(4)健康的人格:是在培养人、教育人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成熟的、积极的心里素质。
除了上文提到的职业素养外,教师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要求,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欢迎大家积极讨论,看看在自己心中教师还有哪些鲜为人知的要求。
家政公司和家政培训本质没什么区别,但是家政公司重在帮客户找服务,帮需要就业的家政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主要是双方介绍工作,合适上岗,家政培训重在培训讲课考证,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考证学习,侧重在提升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素养!
我叫xx,是xx市x服务公司的一名家政服务员,xx年的时候有幸加入了
这个团队,在这一年的时光里,xx大家庭,陪我走过了一段平凡而又充实的道
路,不仅让我在工作能力,为人处理上有了不一样的体会,甚至上我对于我自己
的人生价值观都有了更深的一层了解和体会,马上xx年即将过去了,在新的一
年来临之际,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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