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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总结(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情况)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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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情况

就是打捞河内水面垃圾

2. 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情况怎么写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

二、行动范围

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主要内容

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整治标准

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

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五、进度安排

1、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3. 河道保洁工作简报

安稳镇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及“门前三包”等系列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稳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建引领“马路办公”为主线,以“三化三治”(净化、绿化、美化,治乱、治堵、治污)为抓手,以职责精确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为原则,以“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为工作总目标,认真落实“五长制”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场镇治理,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施范围

以黄桷桥社区,十八梯社区,松藻社区、同华社区、渝阳社区,安稳村、崇河村、羊角村部分区域为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文化广场、停车场、农贸市场、临街门店所在地的重要道路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

三、组织体系

辖区相关单位、各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对城市综合管理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全面抓好镇域内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一)街长。由镇长担任街长(书记、镇长互为AB角)。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指导辖区内路长开展工作,负责定期听取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对责任区域内突出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

(二)路长。由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担任路长。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责任路段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长、楼长及城市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定期向街长汇报未及时有效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巷长。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由村(居)专职干部担任巷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落实“门前五包”具体工作。

(四)楼长。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由辖区楼栋常驻居民代表、志愿者等担任楼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劝导不文明行为,发现、处理、协调、督促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向巷长上报重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

(五)店长。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临街门店经营者担任店长。

主要职责:与辖区村(社区)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自觉接受辖区村(社区)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文明诚信经营,劝导不文明行为,涉及经营秩序的问题向责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反映。

(六)街长制办公机构

1.镇“五长制”办公室设在建环中心,由建环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建环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建环中心牵头收集完善资料,建立“五长制”示范村居档案,以及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档案;建立“五长制”相关登记、统计台账;建立辖区示范道路综合档案;收集整理“五长制”的反馈意见;落实巷长、楼长的选派、培训、考核、评优等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深化“马路办公”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管理城市的人,办公室应该在马路上”的“马路办公”的部署指示精神,在全镇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街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1次;路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2次;巷长、楼长每天不少于1次;街长、路长每次发现解决问题不少于2个。

(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有效反馈”的工作机制,街长依据职责任务及时梳理、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职责。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巡查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秩序管理等所有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交本路段的环境卫生责任人(保洁公司)、市政设施责任人(建环中心)、园林绿化责任人(绿化养护公司)、城管执法责任人(建环中心)、村居责任人(所在村居书记)进行处理。

(三)建立高位协调机制。重难点问题实行逐级反馈解决制度。各路长、巷长应在本级范围内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对确实无力解决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呈报街长,由街长协调解决。

(四)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建立“五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收集、研判、部署、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街长每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定期研判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路长每半月召开1次碰头会;巷长、楼长每周至少召开1次碰头会、院坝会或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同时梳理、上报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

(五)建立责任公示机制。坚持美观、明确、节俭、便于识别的原则,要在重点干道显要、适当的地方设置“路长公示牌”。要在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小区)楼栋出入口、临街门面适当位置将巷长、楼长、店长公示上墙,公示牌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各种公示牌的材质、样式、颜色要与街道风貌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一致;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责任人姓名、所辖范围、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村(居)应全面开展“五长制”工作,夯实城市管理力量,每月将“马路办公”完成情况和热难点问题解决前后对比情况简报报送至镇“五长制”办公室联络员处汇总。

(七)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为强化监督力度,推动“五长制”工作落地见效,镇“五长制”办公室每月对辖区内巷长、楼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五长制”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保障工作经费。各分管领导要做好“五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综合管理、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负总责,有条件的村居应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研究,整合资源,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辖区内“五长制”人员要认真履职。各办、站、所、村居要自觉服从服务于街长的统筹调度,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互通机制,形成合力,提升细管众管水平。

(三)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居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和院坝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同时对负面典型及时曝光。全镇开展“门前五包”、“五长制”的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努力营造“人人爱护城市环境、人人参与城市治理”的良好氛围。

4. 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不合法。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水利部门会严肃查处。但如果河道淤积确实严重,影响行洪,可以按程序提出清淤申请,水利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科学的清淤方案。

5. 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长效管理,确保河道(塘)清洁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广陵区内部河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镇行政区域内镇村级河道管理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

第四条 镇水利站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镇河长办具体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督查工作,落实河长交办的各项河道管护工作,加大对河道督查考核力度。

第六条 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水花生、浮萍),无漂浮物、渔网鱼簖、枯死树木,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违章搭建、取土,无扒坡种植。

(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挡水圩堰、埂坝。

第七条 河道管理应注重发挥河道的生态效应,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水环境保护结合,与水土保持结合,与堤坡绿化美化结合。

第八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的义务,禁止向河道内的河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河道内擅自布网设簖、打坝养殖;禁止在河坡上堆放物料、扒翻种植、取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九条 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打井、挖土、埋坟、放牧和损坏植被。

(二)倾倒垃圾、家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

(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堆放物料、兴建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从事其他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

第十条 为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量,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聘用河道管理员。

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员的职责: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和水生植物,保持水面清洁。

(二)对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予以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及时清除或恢复原状。

(三)接受区、镇水利部门及河长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镇村委会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加强安全防护施工作业,同一工作面必须三人以上,河道除草施农药时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 村委会及村级河长办职责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向村民宣传河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河道(塘)长效管护,监督管理员做好日常管护工作,保持河面清洁、河坡整洁、河道畅通。对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河塘管理做到全覆盖。

(三)坚决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当事人及时清除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要赔偿。

(四)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定期每年不少于12次对本村河道河塘进行检查,河长必须每月一次对管辖区域内河道(塘)进行督查并完成交办三联单,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建立台帐,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管护报酬的依据。

(五)教育管护人员做好安全作业,穿戴管护马甲,下水作业需穿救生衣,同一作业面不少于三人。同时每个管护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

第十三条 河道管理经费按下列原则筹集:

(一)镇级河道由省市区实行定额补助,镇政府配套。具体河道管护经费由市场运作方式决定;河道管理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所有收支凭证必须复印上交水利站。

(二)村组河道管理经费由上级补助镇政府和各村负责筹措解决,河道管护经费必须足额专款专用,所有收支凭证必须复印交水利站留存。

第十四条 为保证水质,改善环境,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做到水系畅通,引得进、排得出,依据河道疏浚规划等相关要求,要依据实际情况对河道实行清淤工程,且实施轮番疏浚。

第十五条 河道疏浚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河道疏浚工作一般在冬春季节组织实施(当年12月至次年5月)

(二)河道疏浚工程申报程序为:由水利站根据本区域河道淤积实际,拟制河道疏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水利局,并根据逐年实施计划,报省、市水利部门,待省、市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河道疏浚工程实施时,需按省、市河道验收考核标准严格执行。

(四)河道疏浚工程结束后,镇验收小组在组织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区水利局提出验收考核申请,待区水利局会同农工办、财政局等部门组织验收考核合格后,向省、市提出验收考核申请,并接受省、市考核。

(五)经省、市验收考核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领取以奖代补河道疏浚资金。

第十六条 河道疏浚经费按下列原则筹集:

(一)镇级河道由省、市、区、镇四级负担,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予以配套。

(二)村级河道由市、区、镇三级负担,实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和各村予以配套。

第十七条 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及合同制,与河道管理专业队签订管护协议和承包合同,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保证河道管理落到实处。

第十八条 河道管理工作实行每月定期检查与考核每年不少于八至十二次(具体检查与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平常由镇政府授权水利站、财政所对管理工作进行每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发简要进行通报。镇政府凭考核年终拨付补助经费;对管理不善的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扣发或减发补助经费。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戗牌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宣传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农村水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村民的管河护水意识,使维护农村河道清洁畅通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水利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水利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河道保洁工作汇报

1、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乘坐消防电梯及走员工通道,不准使用业用电梯;

2、不得在大堂、走廊跑动,大声说笑,聚堆聊天等;

3、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制造事端;

4、对业户要有礼貌,不能与业户发生争执;

5、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业户房间或向业户索要物品;

6、捡拾业户的物品、钱币等,一律要上缴;

7、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要有责任心,精心爱护、保养,不能有短缺、损坏等;

8、清理办公室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更不准将文件内容传播出去;

9、不得将小区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

10、不得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卫生,须达到保洁标准;

12、不得损坏保洁物品,如有损坏要赔偿;

13、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形象;

14、下班前,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一遍,如有异常,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

15、每天的工作必须完工,将工具收好后,方可下班。

以上各项,保洁部员工一定要认真执行,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二、保洁设备领用制度

1、保洁设备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使用设备工作时,物业管理圈。如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等人为损坏者,按规定照价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及原因;

6、为了计划各部门收入支出,增收节支,使各项物品物尽其用,发挥其最大效率。

三、清洁用具及消耗品物料使用制度

1、常用清洁工具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员;

2、申领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3、使用工具中,应爱护清洁工具,如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需以旧换新;

4、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5、对于消耗品物料(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物业管理圈,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员使用;

6、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一经发现,接受处罚;

7、所领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可随意浪费。

四、设备操作制度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五、保洁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一)设备保养制度

1、吸尘器每次用完后,擦去表面浮尘后,将电线缠好放到指定地点,每周将尘袋清理一次;

2、多功能单擦机,每次用完后将剩余的保洁剂倒掉并用清水冲净,用抹布将机器里外擦干净,以防碱性保洁剂损伤机器;

3、吸水机使用完毕后,将污水倒掉,用清水冲洗里外用抹布擦干、上盖打开通风、以防潮气腐蚀电机;

4、玻璃器使用后需清洗干净,上水器要晾干,清点无短缺后,放回袋内。

(二)抛光机使用注意事项

1、抛光前先检查底盘是否上紧,以防抛光垫未夹紧而造成抛光垫变形,或底盘磨损地面;

2、在抛光过程中注意不要碰到花盆、玻璃门、家具、墙等等一些坚硬物品,防止碰坏物品或滑破抛光垫;

3、抛光机在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声音,要立即停机检查,如强行工作会造成机器损坏;

4、打蜡时,蜡水不易过多。正常一滴蜡水能抛一平米左右的地面;

5、机器工作中要将电线放在操作者的身后,防止电线缠进机器里;

6、机器用完要将表面浮尘抹干净,电线缠好收回工作间;

7、一到两月检修一次(找机器维修人员)物业管理圈。

(三)吸尘器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吸尘器时,不可吸潮湿地面。吸尘时要注意避开地面的潮湿部分;

2、吸尘器不得吸大件物品(如,塑料袋、纸屑、铁丁、瓶盖等异物);

3、吸尘袋和过滤网需定期清理,两台吸尘器相互吸尘;

4、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碰撞,以免损坏机器。

六、清洁工安全操作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人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七、物品摆放标准

1、灭火器:与墙面一拳距离;

2、立式垃圾桶:桶口与墙面平行,摆放在电梯按键正下方;

3、窗户:窗户开放两边大小10cm,约一手掌宽;

4、劳动工具:日常使用工具摆放在地下一、二层休息室;大件工具使用后放置在保洁库房;

5、拖布、扫帚、撮子:放在卫生间角落隐秘处;

6、垃圾桶:统一放置在楼道左侧墙角;

7、纸篓:放置在便池右侧;

8、随身使用工具:不得在人员离开时摆放在公共区域。

7. 河道保洁工作计划

河道三清工作“三清”是清障、清淤、清垃圾。

1、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关停沿河造成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封堵小作坊污水排放口,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进管网。同时,结合拆违工作,加强执法,逐步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堆载、违章搭建,实现“新帐不欠,老账加快还清”。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物、无违章建筑、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清洁。

2、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落实市政泵站口、水闸闸口两侧、农田排水口的水面漂浮物拦截和打捞措施,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实现河面清洁。

3、清河障: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只、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网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实现河中无障碍物。

8. 河道保洁美篇

12月份北方尤其东北12月份很冷,但保洁这么冷的天依然如故,把卫生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保洁阿姨不能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默默的冬天把自己工作做好就是最美丽的人,保洁是城里的清洁工,把城市打扫的好干净。我们赞美保洁。保洁才是最可爱的人。

9. 河道保洁年终总结

德: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 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河道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张家港市村组河道管理标准?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坚持每天到岗到位,管理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天,并佩戴河道管理员标志,注重仪表,文明礼貌;

4、保持镇级河道及村主要引排河道畅通,杜绝设置网簖、网笼、地笼等阻水障碍物,禁止种植菱角,发现违法设障情况及时制止并向上汇报;

5、及时认真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去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去除网簖鱼罾;

6、负责保护和管理沿河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

7、主动认真制止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制止的,要做到及时清理;对擅自占用现象及时制止并汇报水利站;

8、认真催促占用单位做好占用范围内的保洁及日常管理工作;

9、配合水行政执法人员对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工作;

10、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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