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十字会证件是主要从事灾难反应、备灾、社区医疗与急救、人道价值主意的传播等方面的工作的人员所必备的证件。是有用的。
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前身可追溯于1904年3月10日成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下属各地区、行业分会以及高度自治的两个分会——香港红十字会与澳门红十字会。
邓念慈,美国心脏协会(AHA)基本生命支援导师;香港童军总会救援及救护总监;香港医院管理局急症科训练中心导师;香港红十字会急救学导师。
1973年7月21日的香港报纸,头条新闻皆是李小龙的猝亡,口径几乎一样:“当红 功夫巨星,年仅32岁的李小龙,昨日深夜ll时30分,在伊莉莎白医院暴毙。李小龙昨晚 在家中(注意‘在家中’三字)突然晕倒,李妻莲达急送伊莉莎白医院急救,不幸不治而 亡。医院方面未能确定死因,其尸已暂安放碱房,待医官开剖验尸结果……” 一早醒来,港民皆被“李小龙暴毙”、“一代巨星陨落”、“猛龙归天”的报道震 惊了! 李小龙的死讯很快传遍香港、台湾、东南亚以及整个世界,影迷们无不为之扼腕、 悲伤。但有许多影迷们认为是为李小龙拍摄《死亡游戏》制造的宣传噱头。李小龙怎么 会死呢?他坚如铁,壮如牛,跃如虎,行如龙……李小龙在银幕上的形象太英雄化了, 他的暴毙,人们难以置信! 然而,越来越多的信息证实,李小龙确已死了。 “李小龙是怎样死的?”这一疑问,最后闹得满城风雨,新闻界深挖李小龙的死因, 报纸连篇累牍报道。那时候,数百万港民都在谈论李小龙之死,或悲,或奇,或怨,或 恨,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一个人的死,造成如此大的轰动,这在香港开埠以来,空前 绝后。 这一方面说明李小龙名气之大,另一方面却说明他死因之奇。 最初一天,震惊悲伤之中的人们只有静待验尸官的死因报告。 但第二天,也就是7月22日,《新星日报》赫然出现这样的大字标题:“本报独有 可靠消息,李小龙死前昏迷地点,是在姓丁明星香闺内!” 文称:“前晚7时左右,李小龙在丁某明星家中‘闲谈’,末几,李小龙以头痛不 舒服,而在该明星睡房里休息。及至9时20分,丁某入到睡房,有意叫醒李小龙,赴邹 文怀之约……丁某推李小龙,只见全无反应,赫然发现李小龙竟昏迷在床上,丁某大惊, 手足无措,终于拨电话找得一位私家医生替李小龙急救,但末见效,遂将李小龙送往伊 莉莎白医院……李小龙入院后,其妻莲达与邹文怀才接得消息,于是匆匆赶至,可惜他 们来迟一步,李小龙告返魂无术……” 毋庸置疑,丁某即是丁佩,李小龙的情人。俩人皆港埠名人,之间绯闻,已是家喻 户晓,并演绎出颇多“肉弹”与“武士”的艳情故事,为港民茶余饭后谈资。 《新星日报》此举,在李小龙死因的帐幕上捅了个大洞,石破天惊,全港哗然。李 小龙之死疑窦百出,最大的两点:一、最初宣布李小龙噩耗的邹文怀为何隐瞒事实?二、 李小龙死前,他正在跟丁佩干什么? 7月24日,香港的《中国邮报》向最初发言人发难,头条大标题是:“李小龙死亡 事件中,是谁在撒谎?” 文中写明李小龙确确实实死于丁佩家。而邹文怀在李小龙暴毙次晨,在李小龙家门 口接受记者群访时,却说李小龙是在自己家出事的。 《英文星报》从救护车的来龙去脉打破一个缺口,文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九龙 十字军总部于当日10时30分接到电话,要求派出救护车,地址是毕架山道67号三楼A二 座,也就是丁佩的家中。总部立即通知马头涌消防局派出的是43号十字军(救护车)…… 政府发言人证实:一名32岁的男子李振藩(李小龙原名),于该日晚间11时被送入伊莉莎 白医院。急症室里驻守的5106号女警,也证实了李小龙的入院时间是11时24分……” 这样,李小龙在自己家中,即金巴仑道寓所中昏倒之说,不攻自破!那么,最初发 言人邹文怀为什么要掩盖事实?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毕架山道67号,成了新闻界追踪的热点,记者纷纷而至,在报上炒得热闹非凡。 据称,一看更员,在7月20日下午3时亲眼所见:李小龙与邹文怀步入丁佩所居大厦 内。邹文怀4时离开,李小龙却末下来,不见踪影。 据称,一白衫黑裤女工,在20日傍晚,听见李小龙在丁佩寓所里大叫大闹,状若疯 狂,而其间还有大力击门之声。 其时,公众舆论还流传着李小龙遭仇敌暗算陷害之新闻,但证据不确凿,不足为信。 众多疑点,最后集中在邹文怀与丁佩二人身上。 他们成为众矢之的! 邹文怀确确实实在撒谎。 邹文怀是最早向外界透露李小龙的消息的。在李小龙被送进伊莉莎白医院时,莲达 急切地用英语向急症室的登记员叙述:李小龙在家昏倒,症状如何。登记员不懂英语, 由邹文怀充当翻译。 凌晨,邹文怀向新闻媒介发布李小龙死讯前,邹文怀问莲达有什么声明要发表。莲 达正处悲痛之中,由邹文怀作主,说李小龙死于家中就行。于是邹文怀向报界发表声明 中称:李小龙死于家中,其妻莲达在他身旁。 其后,邹文怀接受记者采访(在李宅门前),又将李小龙死亡经过复述一遍。 另外,李小龙哥哥忠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是说李小龙在自己私寓出事的。 “假的就是假的”,“纸包不住火”。莲达、邹文怀、李忠琛三人虽都口径一致说 李小龙在自己家里出事,但具体地点、时间却不同。也难怪,当时一切都在悲痛慌乱之 中,来不及将“谎言”编造得天衣无缝。有“小诸葛”之称的邹文怀,好几次李小龙 “肇事”都给他封锁或掩饰得严严实实,这次却末然。 他们之间的漏洞是:一说李小龙饭后在院中散步,突感不支;另一说是李小龙未吃 晚饭就躺在卧室床上昏迷不醒。其中最大的疑点是,为什么李小龙晚饭前后出的事,到 深夜才将已是尸体的李小龙送医院急救呢? 正因为有这么多疑点,才促使记者盘根究底深入采访,最后挖出救护车的“出车记 录”,证实:“急症”中的李小龙,不是从自家中运往医院,而是从其情人丁佩家!从 而掀起轩然大波。 邹文怀代表嘉禾公司,代表协和公司的合伙人,亦代表李小龙家属,向报界发布李 小龙的死讯。舆论的矛头皆戟指邹文怀。 平心而论,不论邹文怀,还是莲达与李忠琛,撒谎是出于善意的目的。试想:一个 有妇之夫,却死在一个待字闺中的少女香闺,任凭长了一万张嘴,也是说不清的。再者, 李小龙与丁佩早已绯闻迭出,被好事者所利用,现在终于“乐极生悲,亢奋而卒”,李 小龙已经落有污点的形象算是彻底毁了! 邹文怀当时被弄得十分尴尬。 当时被弄得最狼狈、最惨的要算是丁佩。 丁佩爱李小龙刻骨铭心,现在她亲眼所见她心爱的人弃她而去,已是悲痛欲绝。据 知情人道,丁佩爱李小龙之深之痴之狂,胜于莲达。不管邹文怀、莲达是否曾为丁佩着 想过,他们掩盖李小龙是在丁佩家出事的做法,对丁佩是有利的。 那么,丁佩尽可去一心哀悼她心爱的人,而不必去应付种种责难。 李小龙在丁佩家出事的新闻爆出,丁佩立即被卷入舆论的旋涡中。当时颇为流行的 说法:李小龙死于“马上风”。不管此事虚无还是确有,李小龙死已死矣,活着的人无 论如何评议他丑化他,他皆不知。中国人素有宽容死者而苛求生者的旧习。于是,一切 污水统统泼于丁佩身上,似乎丁佩应该对李小龙之死负一切责任! 丁佩大呼“冤枉”。丁佩也确实有些冤枉。李小龙并非每天都去丁佩构筑的“爱 巢”。李小龙早死一天,晚死一天,都不会牵扯上丁佩,而正是去丁佩家的这一天死最 麻烦。当时演艺圈还风传著名笑星李昆的一句谐语:“李小龙死在任何地方都不要紧, 但偏偏死在那个最不适当的地方,这可真是老天爷的安排了!” 丁佩痛失心上人,又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她原先视“人言可畏”于无物,这次才 算真正领略其滋味了。丁佩一时方寸大乱,神经近乎失常,举止言论颇为失态。当记者 向她证实,李小龙是否从她家中送往医院的,她竟答非所问,声嘶力竭疾呼:“我与李 小龙是清白的: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 丁佩向《星报》记者否认一切,她说:“关于李小龙在我家昏迷的报道是完全不正 确的!星期五晚上,当他去世的时候,我不在家中,我同我的母亲一起出去了。我最后 一次看见李小龙,是几个月前,是在马路上无意中遇到的。” 但是,就在丁佩说此话之前,政府新闻处已证实了李小龙的出事地点,而邹文怀此 时也修正了他最初的“谎言”,说他这天与李小龙在丁佩家“讨论剧本”。丁佩矢口否 认这一切,反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人们愈是疑心丁佩心怀鬼胎,有不可告人的 秘密! 还有一次,丁佩不待记者提问,就泣泪叫喊“冤枉”。 丁佩不是那种老于心计的女人。就后来公布的事实,她不该为李小龙之死负有责任。 但她却是因李小龙之死,受损害最大的一位。就这点来说,丁佩是值得同情的。 鉴于李小龙名气之大,而他的死疑点颇多,当局特组成死因研讯法庭。出庭作供的 证人一共十位,他们依次是:李忠琛、邹文怀、丁佩,第一个替李小龙诊治的医生朱博 怀、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医生曾广照、伊莉莎白医院紧急救治单位 医生郑宝志、警察法医官叶志鹏、探员刘树、军装警员柏文利。 证人供词摘要如下,并略加分析: 李小龙哥哥李忠琛说,他不知道他弟弟有吸大麻的习惯,他上月见到李小龙时,他 的神态正常。 邹文怀说,他在李小龙暴毙前,几乎每天都和李小龙会面,并末发觉他的神态有什 么不正常的地方,并且,未听说他有过家庭纠纷。 邹文怀的供词,排斥了李小龙自杀的可能性。 丁佩在作供时,着重回答莲达律师罗德丞关于“7月20日,李小龙在丁佩家所发生 一切”的提问,另据邹文怀的证词,以及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的材料,可将李小龙在这 一天的活动及死后的情形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 7月20日下午l时许,莲达因要外出购物而与李小龙吻别,李小龙说:他与邹文怀有 一个约会,他们要一起讨论《死亡游戏》,也许不能回家吃晚饭了。 李小龙所说基本是事实,只是未向妻子提到丁佩。 约2时,邹文怀来到李小龙家,二人谈了一会《死亡游戏》的剧本大纲。然后一道 离开,约4点钟,来到丁佩家。他们是与丁佩预约好的,丁佩在《死亡游戏》中担任一 个角色,同时还约定晚上去一酒家,同一名澳洲演员佐治拉辛比见面,商议他在片中担 任哪个角色。 三人就《死亡游戏》谈了约两个多钟头,7时左右,李小龙说他“不舒服”,“有 点头痛”。丁佩就让李小龙服了一片丁佩常服的止痛药,并让李小龙去她卧房休息。李 小龙跟邹文怀说他会去凯悦酒楼见邹文怀,就进丁佩卧房的床上睡下。 约8时,邹文怀去接佐治拉辛比。 半小时后,丁佩进卧房看李小龙,李小龙已睡沉,她不忍叫醒他,就打电话给邹文 怀,说:“李小龙睡得很熟。”9时,李小龙仍末醒,她又打了一次电话给邹文怀。 9时45分,邹文怀来到丁佩家。李小龙还未醒。邹文怀就试着叫醒李小龙,李小龙 没反应。邹文怀就去推他,还掴他的脸,但还是“不得其法”。 邹文怀无法弄醒李小龙,丁佩就打电话把她的私人医生朱博怀叫来。约10点过一点 点,朱博怀赶到丁佩家。 朱博怀在法庭上说:他10点左右赶到丁佩家检验李小龙时,李小龙已经昏迷。无法 叫醒他。这时,李小龙已没有了心跳、脉搏和呼吸,瞳孔虽末完全开启,却已没有了 “有生命征象”。 实际上,李小龙这时已经死亡。 朱博怀说:李小龙神态安祥,看来没有被骚扰过……我至少用了10分钟尝试使他恢 复知觉,但无效,我建议立即转送伊莉莎白医院。 朱博怀还谈到他开给丁佩常服的止痛药(EQUAGESIC),这种药比阿司匹灵还强烈, 普通人服一片并无害处(李小龙也是服一片),但对有敏感反应的人来说却是有害的。 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作供时说,他同救护车是当晚10时37分到达丁佩寓所的,检验时, 发觉李小龙已没有了呼吸和脉搏。他曾为李小龙做了人工呼吸和给氧急救,均无效。在 送医院途中,仍做急救工作,仍无效。 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的曾广照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了李小龙,发觉他无心跳, 无呼吸,瞳孔扩大,对光不产生反应,理论上说,那是已经死亡了的征象。 紧急救治单位的郑宝志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李小龙时,李小龙已经没有了脉搏 和呼吸,因此认为李小龙已死亡,但仍用肾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脏内注射急救”, 注射后无反应。 当晚11时半,一位米高·麦医生才正式签署了李小龙的死亡证明书。 警察法医官叶志鹏作证,说在检验李小龙尸体时,他发觉李的左脚趾处有一处切开 过输血痕迹,左胸处有一个针孔(是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身躯外表并无新 的伤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叶志鹏又说,他在检查丁佩寓所时,并未发现打斗和发生纠缠所遗留下的痕迹,也 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龙的尸体上并未有任何受到过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认定 李小龙是“没有遭受谋杀而致死的证据”。 叶志鹏医生事后同另几位医生交谈过,另几位医生的意见都认为“李小龙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为李小龙生前,曾有过突然昏迷的病史。叶志鹏医生因此认为李小 龙的“大脑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龙的验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时后开始的。其后,法庭进行调查取证。李小 龙的尸体被剖验后,他的胃残存物、血、肝、肾、小肠和结肠的样本马上被送到化验室, 由港府法医部的林医生检验。而另外的样本,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第一批 验尸报告出来,李小龙已下葬。 验尸报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龙体内发现大麻,但份量极微。林医生在法庭作证 时说,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 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在法庭供称:李小龙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较有可能是他对镇痛药中的某些成份极敏感。他说:李小龙头部没 有发现伤痕,但脑部有中度肿胀。但他又说:完全没看脑出血的可能,因为脑血管并无 梗塞之处。 黎史特医生说,李小龙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脑肿,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钟发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发生,就李小龙的情形而言,他的脑肿来得非常之快。 但脑肿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 此案还邀请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来研究,他的意见是:死因是急性脑水肿, 原因是对镇痛药(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 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 一、谋杀: 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 二、误杀: 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 三、合法杀人: 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 四、自杀: 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 死者是出于自杀。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 亦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 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 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 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 “死于非命”。 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 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 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 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 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
张卫彝(Henry,1967年—2018年1月3日),男,中国香港著名男歌手和演员张卫健的弟弟。
1991年张卫彝从加拿大返港后,先后在EMI和星光唱片公司工作,从1992年开始他一直充当张卫健的经理人。2006年因患抑郁症,在家中发狂而送医后便很少露面。2013年4月,张卫彝在香港某周刊控诉张卫健拖欠经理费两千万元。张卫健与母亲发声明澄清传媒对张卫健的指控绝对不实。2018年1月3日,张卫彝被发现昏迷于香港家中,警员及救护员到场后确认已死亡[1]
消防处处长
消防处副处长
消防总长 救护总长
副消防总长 副救护总长
高级消防区长 高级助理救护总长
消防区长 助理救护总长
助理消防区长 助理消防区长(控制) 救护监督
高级消防队长 高级消防队长(控制) 高级救护主任
消防队长 消防队长(控制) 救护主任
见习消防队长 见习救护主任
消防总队目 消防总队目及队目(控制) 救护总队目
消防队目 救护队目
消防员 救护员
看了三个女人一个因以后,沦陷在袁伟豪的颜值中不可自拔,并且女二长得很像陈法拉,是我喜欢的颜。同时怀着对港剧的热爱我又开启了这部剧。如果单看这个剧的名字,真的是令人提不起精神。并且男主角叫栋仁,是与现代社会脱节的一个名字,给人一种复古的韵味。就像是1949年开国初,很多孩子叫国庆、栋梁一般。据说是2018年上半年收视率倒数第一的剧,在看的过程中,我觉得也不无道理。
刚开始栋仁的形象就是都市社会大多数上班族的影射。每天被闹钟惊醒,争分夺秒地赶车,会因为迟到一点时间而受到上司的谴责。他循规蹈矩地做事,令下属苦不堪言。他的生命是世人所赐予的,他也没有在浪费自己的生命,甚至在自己三十年的生活中都没有谈过一场恋爱。三十年后的他开始病发,机缘巧合之下他知道了自己只能靠亲吻别人,去偷取别人的时间,才能得以续命。虽然栋仁外表邋遢,但他有着善良的心。他挑选的人都是坏心肠的,或者是懒惰的,他觉得与其把时光给他们浪费不如让自己续命。当然,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会去亲吻其他人。当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写下了临死前要做的几件事。辞职是其中一件事,但当他辞职以后还是会关心公司的事情,默默帮助自己曾经的手下。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是其中一件事,当他亲吻他同事的时候,知道同事想要一场天长地久的爱情,可是他深知他不能给她,于是演了一场戏去逼迫她放弃和他之间的感情。对于男主的感情我觉得很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己的好兄弟失踪以后,和他的未婚妻相处过程中产生了情愫,后期努力地追求她。当Sam回来了以后,也不掩饰一下对Kris的感情,后面还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了。他对Helay的态度,后期也发生了转变,明明是同样的意外,他可以原谅自己偷了头七几十年的时光,却不能原谅Helay偷了Sam几十年的时光,这明显是双标!!
但男主的感情方面,我不站官配的,我更喜欢helay。Helay一出场是以一个性感钢管舞女郎的形象出现的,我开始以为她会有什么混乱的情史,没曾想到是一个孤苦的坚强女人。她们的相识是因为混混头七纠缠Helay,栋仁去帮助她摆脱头七。她也是全剧中我最喜欢的角色了。她离开孤儿院以后,遇到了一个她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她被欺骗了。甚至她连犯罪也是因为爱。她发现自己也需要靠亲吻别人续命,便回到香港找栋仁,对他暗生情愫。栋仁爱上了kris,她后期为爱不择手段,栋仁与她渐行渐远。在结局的时候,Kris被车撞伤濒临死亡,她把自己剩下的时光都给了栋仁和Kris。她甚至为爱失去了生命。但有一个漏洞,当今法律天网恢恢,她犯了法怎么可能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并且全剧中一直提到她不敢报警的原因是她害怕被警察发现她在英国的事情。事实上只要出境了,不是都会被警察所知晓的嘛。还有,她拿走了Sam的手机,当今科技发展迅速,手机自带Gps功能。当Sam起初失踪后,为什么没人发现他手机消失了。而用老套的寻求警察的帮助,在网络上挂出失踪人口信息,来寻找一个失踪的人呢。
至于女主角Kris,是在全剧中我最不喜欢的角色了。女主光环没有错,她的性格善良大方,连工作都是帮助人的救护员。未婚夫只顾咖啡厅的工作,自己一个人担起了筹办婚礼的责任。在未婚夫Sam不知所踪了以后,自己一个人承担着两份工作。主职已经消耗了她很多体力,还要在下班以后去照顾咖啡厅的生意。我觉得在人设上,女主近乎完美了。但她对于爱情的态度,我真的不敢苟同。在Sam离开之后,与栋仁暗生情愫。如果她是知道了当初救自己的不是Sam,就把爱恋都转移到栋仁身上,这样的爱情也太随便了。那Sam和她相处的那些年,又算什么呢。结局的时候谜底揭晓,光酥伯伯就是失踪已久的Sam,她们相认的时候是挺感动的。但Helay后来对老去的Sam的态度,我真的很失望。当helay和她争论的时候,她说爱情和年龄无关。如果说她真的是因为爱上了栋仁,而转变了对Sam的态度,也不无道理。但当自己未分手的爱人回来以后,难道不会经历一个艰难的抉择吗,就毅然而然地选择了现在的爱人吗?
电视剧中还有一个神秘的人物,叫做GG。他在山谷中扔行李箱的画面,以及片头他和黑社会的人有所接触,我还以为他是一个曾经为黑社会效力而迷途知错的叛逆少年。但没想到行李箱里面装的是一个咖啡机,他是一个从小就优秀的天才少年。我觉得如果换成黑社会少年的形象,这条线会更加鲜明。并且他与黑社会大佬女儿感情线的发展,也会多一点情节可写。 头七,我觉得是一个很搞笑的形象。想要当一个局的老大而不得,想要和Helay在一起也不得。可是我觉得奇怪的是,当他变老了以后,却无缘无故变得善良了。现在网络上有一句话“不是老人都是坏人,而是坏人变老了”,难道因为一瞬间丢失了几十年的时光,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习性吗?剧中完全没有铺垫。
除了栋仁、Kris、Helay和Sam的感情线以外,还有一条就是潮州佬和EMMA姐的感情线了。本来是毫无瓜葛的两个人,由于EMMA接到了潮州佬女儿老师的电话以后,两个人后来渐渐多了接触。看电视的时候不以为意,EMMA说了一句话,意思大概是“有钱人的孩子做什么都可以,但穷人家的孩子做什么就都是错的”,她可能从潮州佬女儿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吧。我以为潮州佬是喜欢EMMA的,但结局的时候他们却说对方只是自己的朋友,这我是不能理解的。又或者是他们正好在彼此需要的时光里出现,陪伴对方度过了一一段时光。
这部剧的主题,显而易见是叫我们珍惜所拥有的时光。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分一秒都是动人的时光。我们所拥有的时光都是上帝所给的,若我们不珍惜,上帝一定会收回所属于它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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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用血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包括暂住的外地人员)自愿无偿献血。
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第四条 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献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献血规划和年度献血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
(三)保障献血工作必须的经费;
(四)开展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
(五)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完成献血计划情况;
(六)奖励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和上报年度献血方案,保证年度用血计划落实;
(二)负责医疗机构用血和应急采血管理工作;
(三)负责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献血事业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五)开展献血的宣传工作。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设置规划,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血站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各级财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献血工作。 第七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献血的具体实施工作,统计和上报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献血公民人数,并动员和组织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公民参加献血。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依法捐助献血事业。
第八条 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组织献血,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献血,也可以直接到血站或者血站设置的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献血。
第九条 公民不得冒名顶替献血,不得雇用他人献血。
血站应当查验无偿献血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不得接受冒名顶替者或者身份不明者献血。
第十条 血站对无偿献血者必须免费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经检查符合国家规定《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方可采血;不符合国家规定《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不得采集血液,并向本人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 公民献血后,血站应当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
无偿献血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
第十二条 未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活动。
第十三条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采集、提供医疗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组织。血站必须按照《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内容、范围从事采供血活动,并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外设采血点和流动采血车,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四条 血站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保证血液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血站应当计划采血和供血,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无法提供急救所需血液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必须对血站提供的血液严格核对,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血站发出的血液必须标有供血者姓名或者条形码、血型、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并在用血后24小时内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的,应当确保采血用血安全。应急用血的范围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终生按献血总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前两款规定的用血者在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第十九条 血站对医疗机构供血,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其中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价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上浮标准收取。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按血站供应价和临床用血服务费两部分收取。
第二十条 血站在采供血业务活动中的所有收入属于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用于献血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其中国家规定的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供应价格的上浮部分及单位和个人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捐款,作为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由献血管理机构专户管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符合国家无偿献血奖励标准的;
(二)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三)在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冒名顶替或者雇用他人献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出租或者转让无偿献血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拒绝、阻碍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献血工作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无偿献血的公民,需要临床用血的,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在本自治区的外国公民、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献血、用血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无间道》的故事主要发生在2002年,而刘德华梁朝伟两大主角,开始卧底的时间是1991年,足足卧底了12年,两个三年又三年。
《无间道Ⅱ》的故事发生在1991年到2002年之间,主要集中在1991年、1995年和1997年三个时间段。
《无间道3》的故事则是在2002年之后,集中在陈永仁牺牲和刘建明的卧底身份被彻底揭穿,两个时间点之间。
在《无间道Ⅱ》中,最意味深长的一段,是结尾加入了香港回归的镜头,香港警察更换警徽和肩章。
然后新的黑帮老大韩琛,悲伤的看了一眼老婆的照片,转身就涌入欢庆回归的人群中,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报案热线 999 (其他非紧急求助,请致电往各区警署) 各区警署地址及报案室电话 / 传真号码 http://www.info.gov.hk/police/hkp-home/chinese/contactus/index.htm#report 紧急求救传真 992 (特别为失聪、失语人士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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