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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生保洁招标公告

久易茂樽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旭平

成立日期:2013-10-14

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508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080612284F

工商注册号:

510100000290547

组织机构代码:

080612284

纳税人识别号:

91510000080612284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营业期限:

2013-10-14至无固定期限

四川久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21-01-20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1栋2单元3楼305号

经营范围:

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土石方工程服务,机电工程,输变电工程,工程监理,林业服务业,环境治理业,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公园管理,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和管护、花卉种植、林木育种和育苗,林业产品批发,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塑料跑道安装工程,农业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房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电梯安装,办公家具,厨房用具,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从事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安装,维修(仅限分支机构工业园区内从事修理),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港口航道工程,政府采购代理,消防设施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等。

2. 保洁项目招标信息

上述各项内容按其在物业管理服投标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键性内容(1)项目的整体设想与构思(包括项目总体模式与物业管理服服务工作重点的确定);(2)组织架构与人员的配置;(3)费用测算与成本控制;(4)管理方式、运作程序及管理措施。以上是体现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理念、管理优势和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关键内容,因此,在物业管理服方案的制订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入调查分析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业主的服务需求,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实质性内容(1)管理制度的制订;(2)档案的建立与管理;(3)人员培训及管理;(4)早期介入及前期物业管理服服务内容;(5)常规物业管理服务综述;(6)管理指标;(7)物资装备;(8)工作计划。以上内容一般是对招标文件中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具体响应,也是具体实施物业管理服各项服务的实质性方案。

3. 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管理,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地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措施发展集中供热。

  第五条鼓励开发和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支持热、电、冷联供,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和供热煤耗超标的小火电机组。

  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展供热。

  电网企业应当优先保障符合有关规定的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工业余热、煤矸石、垃圾等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上网电价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贸易、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受理有关供热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的,应当符合供热规划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

  第十条从事供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第十二条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并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应当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不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可以采取单元计量、楼宇计量等方式安装热计量装置。

  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应当同步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对既有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先行改造,促进供热系统节能。

  第十三条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按照规定限期停止使用,并将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第十四条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供热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两个采暖期的限制。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自居住建筑或者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供热管理

  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可靠、稳定的热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且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设施;

  (三)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并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七)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申请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根据供热规模向设区的市或者省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并与其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

  第十九条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6个月前向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供热企业在采暖期内不得停业、歇业。

  第二十条供用热双方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

  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时间、供热参数、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

  供热企业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15日通知相关用户。

  在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两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

  第二十二条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由县(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低于16℃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因用户原因导致室内供热温度低于16℃的,由用户承担责任。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室内供热温度的具体检测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居民采暖热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热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用热双方按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

  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制度,实现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具体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供热主管部门制定。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供热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时调整热价。

  第二十四条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

  制定和调整热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和供热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采取措施减少对低收入用户用热的影响。

  第四章用热管理

  第二十五条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用热手续。

  单位用户变更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的,应当向供热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居民用户终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用户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热价或者供用热合同约定的热价,按时向供热企业缴纳热费。

  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查询,供热企业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七条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和对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任何用热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

  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

  第三十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其维护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第三十二条从事工程建设,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供热企业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线的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供热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公布维修、抢险和供热服务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未安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或者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新建分散燃煤锅炉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要求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热企业擅自提高热价或者变相提高热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的;

  (二)未经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的;

  (三)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用热运行方式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装、拆除、迁移供热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而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

  (二)爆破作业的;

  (三)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排放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的。

  第四十二条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供热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4. 保洁 招标

环卫保洁及绿化保养所需资质: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 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2 具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

5. 卫生保洁招标公告模板

)北岸共建办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133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建设“乐业北岸,宜居港城”,实现2019年全区环境卫生整体面貌良好,主干道干净整洁,村居常态化保洁,无垃圾乱堆的目标。共建美丽乡村环卫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居环卫投入、垃圾压缩站运营管理、环卫设备采购、垃圾整治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北岸开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考评办法(2018版)的通知》(莆湄北共建[2018]1号)文件要求。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基本性质、用途:用于提升开发区环境卫生面貌。

(2)主要内容:村居环卫投入、垃圾压缩站运营管理、环卫设备采购、垃圾整治等。

(3)涉及范围:全区各镇、各村居。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1)项目申报的可行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6〕133号)文件规定;《北岸开发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考评办法(2018版)的通知》(莆湄北共建[2018]1号)。

(2)项目申报必要性: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为打造“智慧港城,美丽北岸”奠定坚实的基础。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改善全区环境卫生面貌。建设“智慧港城、美丽北岸”,区财政保障资金投入。

(2)阶段性目标:区财政保障资金投入,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区财政共下达资金490万元。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区级财政补助主要保障保洁员工资,采购环卫设施设备,确保道路干净整洁,群众定点投放垃圾。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审批程序实施项目管理,由开发区共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及时调整、解决相关问题。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区级环卫补助经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000万元,总投入490万元,资金到位490万元,其中区级财政补助490万,实际使用490万。预算资金到位率49%,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经评价,2019年共建美丽乡村环卫补助资金项目得分90分,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管理指标满分35分,得分27分。其中:

(1)资金落实情况23分,得分15分,①“预算编制准确性”指标得分0分。预算编制资金1000万元,实际支出490万元,预算分配下达率仅49%,预算编制不准确。②“本级预算实际执行率”指标得分10分。得分原因是区级财政实际下达资金490万,区城管执法局实际支出490万,支出实现率100%。③“年初预算下达及时率”指标得分5分。得分原因是能及时下达资金。

(2)业务管理12分,得分12分,得分的原因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得分5分。得分原因是项目主管部门已制定考评办法。②“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得分7分。得分原因是主管部门能有效进行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2、产出指标满分35分,得分35分。其中:

(1)数量指标10分,得分10分,得分的原因是垃圾无害化率达95%以上。

(2)质量指标15分,得分15分,得分的原因是垃圾及时清运,无乱堆乱放。。

(3)时效指标10分,得分10分,得分的原因是跟踪问题能及时整改。

(4)成本指标10分,得分3分,扣分2分,扣分原因是因为村道垃圾一些垃圾包未及时收集,部分路段有泥沙。

3、效益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其中:

(1)社会效益指标10分,得分10分,得分的原因是群众参与度高,村居每月开展1次卫生大扫除。

(2)生态效益指标5分,得分5分,得分的原因是路面干净,环卫设备完善。

(3)可持续影响指标5分,得分5分,得分的原因是每天保洁收运。

4、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得分的原因是.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6. 保洁招标标书

保洁员辞职书:各位领导你们好!由于本人身体欠佳,不能胜任保洁员岗位工作。为了不给保洁公司造成影响,损坏公司的名誉。持向各位领导申请辞职,望领导们给予批准为好。静候佳音回复,谢谢了!

此,礼!

辞职人:xxx。某年某月某回。以上是保洁员辞职书,望各位给予指教为好。谢谢了!

7. 保洁服务招标

1、保洁公司购买保洁服不要招标。

2、因为购买保洁服是根据公司对保洁服装要求,比如颜色、款式,在网上买也行,实体店买也行,只要合适就消费,不需要招标。

3、所谓招标一般指的一些工程项日,想做的家家多,有竞争,作为开发商这就需要招标,谁家中标谁家干。

8. 卫生保洁招标公告范本

对于农村垃圾长时间没人清理,这是对社会人居环境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仅仅影响着农村人,而且还会带坏农村下一代,给下一代一种很随意的心里,因为大人直接影响小孩的生活习惯,虽然现在有部分农村关于垃圾分类清理已逐步完善,但是仍然有很多落后村庄没有达到这种条件,因此每个人都自觉点自产自销,火坑上烧,有一点烧一点,相信这样农村环境会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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